即日起,南宁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下调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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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1月3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微发布消息,即日起,南宁市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将下调为3.7%。
官微截图
消息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支持首套住房购房需求,即日起,南宁市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后利率下限为LPR减60个基点。按照现行LPR,我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将下调为3.7%。
据了解,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动态调整,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科学评估当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10月至12月全国70城房价指数显示,70城中有35个城市符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的标准,其中,南宁也在此范围内。春节后,符合上述情况的城市纷纷进行了调整,郑州、天津、厦门、福州、珠海、长春、沈阳等城市相继下调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降至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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